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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拖鞋不能进商场?

2001-06-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月7日晚,成都的任先生穿着拖鞋散步至家乐福成都商场,在商场电梯的入口处被工作人员挡住。该工作人员指着一张店堂告示说:“这里有规定,请勿穿拖鞋入内。”

任先生说,平时进入高档饭店、酒楼,也曾见到“衣冠不整不予接待”的店规,对此他表示理解,但进入商场遭遇如此尴尬还从未遇见过。他认为家乐福以店堂告示的方式约束并非衣冠不整的消费者是对消费者的苛求,有辱人格尊严之嫌。任先生表示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家乐福告上法庭。要求家乐福店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改正其侵权行为。法院已受理此案。

(《中国商报》2001.6.14辜国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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