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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遗产应该给谁

2001-06-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82年,江西省武宁县二中校工廖亦秋与结发妻子钟孝芳因闹矛盾而分居,从此断了一切来往。近20年来,一个名叫李曾秀的婆婆一直跟他生活在一起。在众人眼中,两位老人俨然是一对恩爱无比的老夫妇。2000年6月,廖亦秋病逝。李婆婆将老廖留下的2.24万元的存单和157块银元交给学校领导。

得知廖亦秋去世的消息后,分居多年没有来往的钟孝芳与子女一起赶到学校,要求继承丈夫生前遗留下来的财产。但廖亦秋去世前就立下了遗嘱,所有财产由李曾秀继承。

72岁的钟婆婆说,丈夫对她一直不好,经常打骂她。1982年的一天,丈夫用一根很粗的棍子打她,最后连棍子都打断了。女儿看妈妈被爸爸打得太可怜了,要哥哥接母亲到乡下去住。就这样,钟婆婆一直随子女在乡下生活。但她和丈夫并未离婚,丈夫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她的一份。

76岁的李婆婆说,在近20年的共同生活中,自己与老廖两人相依为命,老廖留下的存款中,大部分是靠两人长年累月上山挖草药换来的。李婆婆认为遗产应该归她所有。

正当两位婆婆为遗产闹得不可开交之时,钟婆婆又来到法院状告李曾秀犯有重婚罪。钟婆婆认为,李曾秀明知老廖未离婚,却长期跟老廖非法同居,是明显的重婚行为。

今年4月底,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李曾秀重婚罪名成立,但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廖亦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经调解达成协议:李曾秀拥有60%的遗产,钟孝芳拥有40%的遗产,抚恤金归钟孝芳所有。

(《今晚报》20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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