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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大户为啥拒当模范

2001-06-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山西省平顺县是国定贫困县中最穷的县之一。2000年,这个县的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了2000万元大关。前不久,该县县委县政府决定表彰10户模范纳税户。可10份表彰审批表收回来时,9份是空白的,另一份写着这样一句话:“《宪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不愿当纳税模范。”

为什么本应受到全社会尊重的模范纳税户却不愿意接受表彰呢?

该县钢铁厂常务副厂长徐晓民说,他们厂属于国有小型冶炼企业,从建厂至今17年,已累计为国家交纳税金2776万元,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税务部门授予“模范纳税户”、“纳税明星企业”等荣誉。但是他们也看到了这样的现象:该县某年产3.5万吨生铁的同类企业,一年仅交税110万元,投产当年就欠税300多万元,而钢铁厂年产仅2.7万吨,去年却交税290多万元,产量不如人家,税金却是人家的3倍。徐厂长说,越是模范,摊派的任务越多,效益远不如那些没有交足税金的企业。“所以我们觉得这模范不当也罢,只是希望税务部门能来点‘实’的,真正对照章纳税的企业提高政策上的优质服务。”

平顺国税局长申和荣说,这10户“纳税模范”拒绝领奖虽然有些让税务部门“丢了面子”,但他们能理解这些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苦衷。而且这件事提醒了我们,通过弥补税收中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才能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中国青年报》2001.6.22申晓波 刘建林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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