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本应受到全社会尊重的模范纳税户却不愿意接受表彰呢?
该县钢铁厂常务副厂长徐晓民说,他们厂属于国有小型冶炼企业,从建厂至今17年,已累计为国家交纳税金2776万元,多次被县委、县政府和税务部门授予“模范纳税户”、“纳税明星企业”等荣誉。但是他们也看到了这样的现象:该县某年产3.5万吨生铁的同类企业,一年仅交税110万元,投产当年就欠税300多万元,而钢铁厂年产仅2.7万吨,去年却交税290多万元,产量不如人家,税金却是人家的3倍。徐厂长说,越是模范,摊派的任务越多,效益远不如那些没有交足税金的企业。“所以我们觉得这模范不当也罢,只是希望税务部门能来点‘实’的,真正对照章纳税的企业提高政策上的优质服务。”
平顺国税局长申和荣说,这10户“纳税模范”拒绝领奖虽然有些让税务部门“丢了面子”,但他们能理解这些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苦衷。而且这件事提醒了我们,通过弥补税收中的漏洞增加税收收入,才能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中国青年报》2001.6.22申晓波 刘建林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