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4日,王慧英被推进了手术室,被切除了直肠31公分、阴道3公分、子宫及右侧卵巢器官。料想不到的是,就在同一天病理活检结果出来了,是“肛上粘膜慢性炎”。
2001年6月21日,王慧英将浙江省肿瘤医院告上法庭。王慧英说:“我很痛苦,儿子幼小还需要抚养,我失去了常人应有的正常生活,出门要用尿不湿,回家还要擦身子,我不能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她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72.67万元。王慧英说:“我不是恨某个医生,我希望医院能够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仔细给每个病人看病。”
(《检察日报》2001.6.27徐迅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