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1日,杨建初在广州买了一部爱立信T18sc。可手机尚在保修期内就因多次出现自动关机问题而修理了6次、更换主板3次,为此杨建初18次往返于爱立信维修中心。虽然最终换到了一台新机,但杨建初还是决意要向爱立信讨个说法。
6月2l日,以杨建初为诉讼代表人共36名消费者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诉状,集体起诉爱立信,要求该公司作出解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面对消费者的投诉,爱立信公司坚持认为这几款手机拥有国家颁发的合格证,整体质量没有问题,出现问题的手机只是个别例子。并回避为何大部分出现故障的手机集中反映为自动关机、死机、通话失灵,以及为何在购机几个月内反复维修却修不好等问题。尽管投诉不断,爱立信始终不肯向中国消费者道歉。针对《消法》“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的规定,爱立信辩解说:“目前主要的手机厂商都没有修两次还不能用就退机、换机的规定,爱立信也没有。”
那么,爱立信手机的这些故障是否是质量问题呢?信息产业部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故障肯定是核心元器件出现了质量问题所致。(《经济参考报》2001.6.27朱继东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