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公司××牌冰茶在北京旺季销售额每月是几千万元,但没有专门的打假人员。
记者想要为××牌冰茶追踪假货,但生产厂家考虑到生产成本和影响品牌知名度等,对此事并不积极。该公司有关人员解释道:“假货很难从末端追查到源头。在没有真正抓到假货的根源之前,报纸的打假报道,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很多人鉴别能力不是很强,一听说出了假货,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不喝了,使我们企业在受害的基础上加大了损失。我们不能为了自己利益姑息假货,可假是打了,品牌也没了。我们的销售下降一个百分点,损失就是几十万元。我们公司的意见是不要见报,它对正常产品影响太大了。”
饮料行业对于“打假”的这种态度,虽能暂时保护企业的利益,可消费者的权益就不管了吗?
(《生活时报》2001.6.29曹谦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