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得知具体操作此事的职业中间人某小姐,正坐镇四星级饭店——青岛贵都大饭店,随即前往,声称有客人要入住贵都。这位小姐热情地送上一张卡片,上写“青岛贵都大饭店·华旅散客工作证”,称入住时只要向服务员出示这张工作证,开出单据,日后可凭单据领取佣金。房价在五六百元的,介绍者个人可提取150元作为佣金;500元以下的,一般可提取120元。
青岛市国内旅游总公司的一位主管说,介绍客人入住者,可提取房费的1/2作为佣金,他们可以让客人入住青岛王朝大酒店和麒麟大酒店等;青岛丽汀豪旅行社的一位小姐也表示,凡介绍入住者,每1000元可提取360元作为佣金。这说明青岛黑色“回扣”操作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化。酒店方不会与介绍者个人发生联系,收取佣金一律通过旅行社或职业中间人,使黑色“回扣”日趋隐蔽。
(《中国商报》2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