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巴中市早已明文规定在农网改造中不得强行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电表,但在实际操作中,铁佛供电所仍然对旧电表不进行校验而一律予以淘汰,然后安装其搭售的每只130元的电表,另加上18元的漏电保护器和2元钱的保险盒,每户实际收费150元。还威协拒绝安装的用户:“如果不安就签字认可,今后铁佛供电所不再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此前,该供电所已多次强行更换电表,致使不少村社家家户户都可以拿出两三只合格电表。
此外,铁佛供电所在每月抄表时,都要多收每户一度的“电损”,拒交者要遭停电的威胁。从1999年12月4日以来,已累计收取27146元。
铁佛供电所的霸道行为引起了用户们的强烈不满,他们先后向县市省三级工商局申诉。巴中市工商局立案调查,初步认定铁佛供电所的行为是对用户选择权的侵害,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已责令该所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
(《中国消费者报》2001.7.5刘铭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