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价格决策听证项目包括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办法》规定,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旁听申请,经批准后参加旁听。
未举行听证会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其违反定价程序,决策无效,并责令改正。而对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听证主持人违反规定程序,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宣布听证无效,并报请有关机关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导致决策失误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值班总编推荐] 高达3万元的情绪消费,人们在买什么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会见摩洛哥王储哈桑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论坛...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艺术箴言|走出误区,传统文化方能行稳致远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八项行动彰显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八项行动,切中当前全球发展之要害,为全球南方国家解决发展瓶颈——即资金、技术和市场“三缺口”问题以及凝聚全球发展共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推动实现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有韧性的全球发展注入全新动力,彰显了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详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