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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呐喊

2001-07-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于一些人,这只是可以不加思索地流利背诵的两个判断句,对于他,却意味着一切认识的核心和血管里的力量。他叫姚立法,很容易听成“要立法”,这和他作为人民代表的身份挺般配。

 

上篇 争取权力

一个好说“不是”的人

姚立法1958年生于湖北潜江龙湾镇,父母均系农民。

  1973年他初中毕业,当时当地上高中实行的是荒谬的“推荐制度”,主要根据是学生的家庭成份。姚立法虽然成绩不错,却因为家庭成份属“中农”,未获推荐。15岁的他心有不服,便写信反映情况,层层上书,从区一级一直写到省里,写到党中央,要求给予读高中的资格。信件没有回复,他只能在当地老实务农,一边自学。

1978年,恢复高考的第二年,20岁的他考上了潜江师范的数化班。毕业后,他到当地部队农场教书。1982年,他应援藏号召到西藏格尔木一中教书。1984年回鄂,两年后调入潜江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任职。

姚立法率性敢言,好当面指陈单位弊端,开大会时也从不“为大人讳”。他十来年从未升迁过,但一旦有关组织对教育系统内违法乱纪的事情进行调查,被公认为作风正派、思想犀利的他往往顺理成章地领衔专案组组长。

 

1987-1993,三次竞选失利

1987年,潜江县进行第一届人大代表选举。教育局里的年轻人认真地看了《选举法》,知道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名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于是大家兴致勃勃地一讨论,推出了姚立法。尽管他在第三轮正式候选人名单上已被刷掉,但仍获得了30多张选票。

1990年,潜江市(1988年撤县改市)进行第二届人大代表选举。

这一次,姚立法是主动参加竞选。他提前开始研读《选举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并动员同事们一道参加竞选。这一年,饶某获另选人中选票第一名,姚为第二名,得50多票,两人都没有选上。

1993年,潜江市举行第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姚立法更积极地参加竞选。他向选民们印发了3份材料,包含不少对潜江本届人大选举中不合法程序的批评。结果,他获得正式候选人之外选票第一名,得票高达598票,超过参选总票数的30%,但他还是没有当选。

1998,“扛液化气的人”当选了

1993年之后,姚立法遇到了不少麻烦。

单位不再分配给他任何实际的工作,在工资、住房问题上也遇到了不少刁难:曾有一年多时间,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原先已交了集资费的房子,竟不肯分配给他。姚立法费了很多努力,才争取到他应有的权益。1995年底,教委通知姚立法,要求他办理为期5年的“停薪留职”手续,尽管当时国务院文件规定不准一切形式的停薪留职。

姚立法1996年开始做小生意,但很快赔了本;接着去武汉学炒股票,又亏得一塌糊涂;1997年,姚立法回潜江,开了一家专门代灌液化气的小店,但驾车送气时撞伤了人,赔了数千元。总之是四处碰壁,几乎无以为生。

但1998年一开春,姚立法又开始准备年底的潜江市第四届人大代表竞选了。他细心对《选举法》的每一条款进行研究,还专程去武汉向省人大索取了《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等资料,认真地学、反复地学。姚还致信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询问与县级人大代表直选相关的问题,乔写信回复,并对姚立法“对国家法律的关注与钻研表示赞赏”。

他自费印发了大量宣传《选举法》的资料,向选民介绍选举的意义、要注意的每一细节,并大胆指出选举进行中的非法现象。姚立法一共向选民们派发了13封信。

在《致选民的第5封信》里,姚提醒选民要思考几个问题:

人大代表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官吗?

争当人大代表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吗?

潜江的发展与市府要员们的品德和才能有关吗?

潜江的发展与我们大家投好神圣的一票有关吗?

在《致选民朋友的第10封信》中,姚立法谈到代表应有的素质,信中说:

代表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市国家权力机关是否真正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权等大问题。因此,决不能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来安排。人大代表,必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见,及时将代表大会的决议传达到人民群众中去,并且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的能力,有效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权。

11月25日,姚立法向所在的教育选区选民发出他的正式竞选誓词,表示如果他当选,他将专心学习和研究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教委有关文件,敦促市政府及时落实解决好全体教职工的燃眉之急及后顾之忧;将高举反腐倡廉的大旗,监督干部队伍中少数不学无术、品德低下的蛀虫,促使其改恶从善。

他走访学校,向同学们发表演讲,大意是:为了社会的公正和进步,为了潜江的文明与发展,我建议大家把神圣的一票投给那些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执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人!一间间教室里掌声如潮。

11月28日是投票日。选民们对这次选举异常关心,当公布非正式候选人姚立法得1706票、在候选人中排名第二时,全场掌声大作,经久不息。

当天中午,有人将一张纸条塞在姚立法的家门下,上面写着:

今天是人民的节日

今天是你难忘的日子

下篇 行使权力

让潜江的政治气氛活跃起来

姚立法当选后,在他认定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一定要站出来发言表态,一举扭转了以前潜江人大会议上几乎总是“一致同意”、“全票通过”的一团和气的局面。此外,每次大会上,姚立法都是提建议案最积极的代表。可以说,他反对的最多,建议的也最多。

2001年2月22日,潜江在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预备会议时,姚立法发表意见说:依据《宪法》规定,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除在本届一次会议上之外,不能进入本届人大主席团。所以,建议市长不要进入主席团;另外,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建议市委书记、市长不要坐在主席台的第一排。这两个意见都没有被采纳。

当然,姚立法也并不总是“寂寞的反对者”。这次大会也正式采纳了他在会前提出的两个建议:一是联团审议报告,并由各团推荐代表发言;二是每次会议选择5至8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印发给代表。这两项做法在潜江人民代表大会上都是开先河之举。

为什么要建议联团审议报告?姚立法解释:每次大会审议报告,往往是分20几个代表团各自在小厅进行,一个团一般十来人,都是相识的熟人,有的凑在一起就侃大山、聊家常。当近百名代表和近百名列席人员在大厅里进行审议,场面严肃,每个代表就不能掉以轻心。

为什么应当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总结提前发给代表?姚立法说,这是因为大会往往不超过一周时间,代表们在这段时间里要理解报告内容、核实详细情况、听取选民意见、最后形成个人看法,过于仓促,表决时易流于草率,所以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总结连同政府工作报告一并发给代表是有必要的。事实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是这样做的。

“姚立法改变了潜江的政治气氛,让它活跃起来了。”教委里的一位选民这样称道姚立法的作用。

领衔反对江汉立市

2000年2月,正值潜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姚立法获悉湖北省委、省政府在未与地方民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要将天门、潜江、仙桃三市合并为江汉市,并有可能即将获国务院批准。姚立法立即联合与会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一封《关于强烈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立即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发传真、打电报反映潜江人民坚决反对成立江汉市的议案》,代表们还共同起草了《请人民的总理为人民做主,不要批准湖北成立江汉市》的呼吁信,紧急传真至国务院。

这份由姚立法领衔、166名潜江市人大代表签名(潜江代表总数为318人)的呼吁信写道:新成立一个地区一级的市来管辖潜江、天门、仙桃三个县级市,一不顺天时,只能安排一批省级机关精简下来的干部,极不符合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精简行政机构的原则;二不合地利,潜江、天门、仙桃三地不同水系,加之江汉油田基地在潜江,现行的行政执法管理体系十分顺畅,没有必要再在县级市头上加一个婆婆来管理;三不通人和,民心思富,民心思稳,而建立江汉市所需十几亿乃至几十亿巨资,都要压到3个小市承担。天时不可违,地利不可悖,民意不可忤。恳请人民的总理不要批准成立江汉市。

国务院向湖北省回复了有关批示,省里一些官员“江汉立市”的打算就此偃旗息鼓。

以一群市人大代表的意见而否定省里的方案,这在当地还是从未有过的事。

为教师追讨一亿元欠薪

1998年,姚立法一当选人大代表,立即对周边荆州、仙桃、天门三市教师的工资状况进行调查,用以对照本地教师工资。比较之下,他发现:同级别同档次的教师所领的月工资,潜江的要比仙桃和天门的少拿100到200元,与荆州的差距则高达300元以上!

经过向政府有关部门调阅一系列有关文件后,姚在1998年底算出了一笔惊人的账:

本市从1993年10月起,拖欠国家文件要求下发的“冲减64元后的补助工资”,月人均为139.5元;从1997年7月起,拖欠教师副食补贴每月人均150元,共欠1644万元;从1997年起,没有向教师颁发国家文件要求支付的每年奖励一个月工资;从1997年7月起,没有向教师颁发省里实行的教师普遍晋升一级工资,人均40元……潜江市拖欠教师的主要项目多达7项,金额累计高达8200万元。其中不少项目这些年仍在拖欠。所以即使不计利息,潜江市拖欠教师的工资金额实际已超过了一个亿!

姚立法还根据政府历年公布的财政报告进行对比,发现潜江市70年代的教育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14.2%;80年代为17.1%;而90年代(1998年以前)反而降至10.2%;1997年实际投入比例只有9.8%。

从1999年开始,姚立法每次在人大会上的发言,都要提及潜江市长期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经过努力解决了其中的局部问题,但真正的欠款偿还一直没有启动。潜江市政府继续拖欠的借口之一是搞“普九”、搞教育建设欠下了不少债,所以要以教师薪水、福利来抵。而国家文件是明令不许将学校债务同教师工资挂钩的。

姚立法向记者表示:“我要信守对选民的承诺,教师工资问题一天不解决,我一天不会停止为这件事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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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立法当选市人大代表两年半来,视察、反映、揭露的问题还有很多。他关注了当地交通部门未依法定程序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教育部门截留部分师生捐献的抗洪救灾款、当地部分民办教师被政府无理解聘,考察了潜江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其中有些问题经姚立法的追究,得到解决,有些还悬而未决。限于篇幅,无法一一细述。

姚立法代表的心得

姚立法总结了他两年多来作为市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心得是:

一、要意识到自己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面对政府时,做得更多的应是不留情面的监督。

二、要当好会上代表,更要当好会下代表。要经常和选民沟通,倾听他们的呼声,传达他们的意志。

三、人大代表集体行使职权时作用更大。因此要学会善于依靠集体的力量。四、法律条文中,关于人大代表的权力还有不明朗之处,仍需要法律予以界定。对此,代表们不能坐等、观望,要不懈地通过大胆实践来探索“人大到位”的种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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