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任说,这9个女孩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也已经10岁了,他们多是1989年到1990年间,居民在火车站、自家门口或乡村的路边拾得。除了一名女婴半边脸上有块黑胎记外,女婴们都是健康的。如今这些孩子都将面临学习和工作,单就上小学来说,因为没有户口,交学费时每年都要比有城市户口的孩子多交2300元钱,找工作更成问题。
收养孩子的张阿姨半年内数次带着当地派出所收养弃婴的证明、街道居委会和邻居的证明到有关部门办理收养证,但屡屡被拒绝。对此,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张科长解释,收养孩子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夫妻双方无子女;年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而有些人收养孩子不符合规定,民政局不能给孩子办收养证,因而户口也就无着落了。
(《都市晨报》2001.7.23张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