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决定对群众提供公安机关破获特大刑事案件的,奖励1000-2000元;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消除重大治安隐患的,奖励500-1000元;破获突出、典型案件的,奖励200-500元。警方奖励举报人,一般是在重大的刑事案件和追击重要逃犯中,才会采取的措施。此次北京市公安局奖励向“110信箱”举报案情的群众可谓是开了先例。
北京市公安局的“110信箱”从1月20日开通至今,根据群众举报屡获佳绩,共破获刑事案件15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72人……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周教授说:“举报是要冒很大风险的。群众举报不留姓名是通过深刻的经验和教训做出的选择。”
(《生活时报》2001.8.10孙展 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