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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武:我的生活被全部毁掉了

2001-08-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往事不堪回首

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二人被原昆明铁路公安局东站派出所民警杨天勇等人杀害。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认定该案系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晓湘之丈夫杜培武所为,遂非法将杜培武拘押。为逼取口供,当时的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宁兴华及支队政委秦伯联采用刑讯逼供办法迫使杜培武违心承认杀害“二王”系他所为。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法院依据假口供以及其他“证据”,一审以杜培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杜培武提出上诉后,云南省高级法院于同年10月将其改判死缓。

2000年6月18日,杨天勇杀人劫车案被侦破,杨天勇及同伙均承认杀害“二王”系他们所为。同年7月11日,杜培武无罪释放。

杜培武所遭遇的野蛮而残酷的刑讯,远远超出人的生理、心理的忍耐极限,出狱后很长时间身心才逐步得到恢复。他双手腕外伤,双额叶轻度脑萎缩。另外,他的精神严重受损,出狱后有一段时间他看到警服仍会发抖,警界朋友要来看他,他都要求不能穿警服。

“不应再使别人步我的后尘”

出狱后,杜培武不停地打官司。

第一个官司看起来很顺利。作为王晓湘被枪杀一案的受害人家属,杜培武“获得”了民事赔偿,不过这个赔偿仅仅是判决书字面上的,因为杨天勇一伙被处以极刑,他们不可能赔偿杜培武什么。

第二个官司让杜培武很郁闷。作为原告、证人、受害人,杜培武参加了法院对当时的刑侦支队政委秦伯联、三大队队长宁兴华涉嫌刑讯逼供罪的庭审,这时宁兴华已因为“破杜培武案有功”升至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杜培武不满的是,他向检察机关举报了“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伪造证据、徇私枉法”四项罪名,可是最后起诉的只是“刑讯逼供”。庭审时秦、宁二人都表示自己不是专案组长,那么谁是专案组长?还有谁应当承担责任?

杜塔武不能理解:“我是无辜的,但定我的罪就那么容易。现在我有充足的证据,可是追究责任人就那么难?”更令他无法接受的是,宁兴华在庭审时竟然对他当初的“招认”不满:“你是共产党员,打你也别招啊!”而公诉机关取证时,也认为他应该学习江姐,宁死不屈。8月3日,宁兴华、秦伯联分别被法院“从轻发落”: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第三个官司便是状告某杂志社名誉侵权案。该杂志在1999第11期上刊出了一篇题为《放纵家怨情仇,终酿警界血案》的文章,这篇由云南省公安厅法制处一位女干部撰写的文章,把杜培武塑造成一个暴力倾向很严重的人,并大肆渲染王晓湘的婚外情故事。文章甚至隐射杜培武4岁的儿子杜鸿睿不是亲生。这篇文章出来后,杜培武一家又一次遭受了巨大的精神打击。8月1日,此案开庭审理后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杜培武还有一个官司是要求国家赔偿,他去年12月提出的请求,到现在已经远远过了法定的答复期限却没有结果。

杜培武找各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政策、解决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但每个部门都没有明确的态度,目前他仍然处于闲置状态。杜培武说:“我什么错事也没有做过,现在倒好像是我给国家、给法律抹了黑似的。”

杜培武说,“这三年牺牲了我的一生,我不能白白牺牲,应该是因为我的牺牲,不再使别人步我的后尘。”(《北京法制报》2001.8.6《工人日报》8.7段文 陈昌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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