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药疹主要发生在皮肤过敏的人身上。发生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服用过具有光敏感性的药物,常见的如磺胺类药,口服降糖药D-860,四环素等。二是接受了一定量的日光照射。患者曝晒部位的皮肤上出现边缘鲜明的红斑或大疱,并伴有灼痛感。
光敏性药疹一年四季都可发生。能够诱发皮疹的光线主要是日光中的长波紫外线,它不仅存在于室外阳光中,还可透过一般的玻璃窗,甚至存在于日光灯中。患者应停用具有光敏感作用的药物。一些食物也可产生这种光过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无花果等。如果大量进食后再晒到太阳,也可能会发生日光性皮疹。
(《大众医学》200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