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县里开始施工建设,按照规划,先修建贯通新城南北的中央大道和贯通东西的青龙路,然后又于当年9月奠基,开始建筑县委、县政府办公楼。
当时起点很高:新城区占地2000余亩,办公楼设计了21层,在河南省是少见的;两条主要道路——中央大道和青龙路分别规划60米宽和40米宽,在河南也是少有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县财政拿出40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又让施工单位垫资4000多万元。
到1997年,国务院下令停止县改市,同时要求冻结耕地,停建政府部门楼堂馆所,新城建设从此搁浅。
此时,施工垫资单位纷纷登门讨债,干部群众对半拉子工程表现出强烈的不满和反感。
如今,这栋没完工的21层办公大楼(寓意迎接21世纪)已搁浅5年了,当地百姓称之为“纪念碑”。
对于这幢矗立在农田之中的大楼和那两条未修通的道路,新乡县准备拿它怎么办?
采访中,当地一些官员轻描淡写地告诉记者,工程搁浅是因为无资金投入,这也算是一个决策失误吧。问题是责任应该由谁来负?
(《工人日报》20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