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炎原是一名技校学生,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很不情愿地在一家邮局当起了保洁工。他总是觉得别人看不起他。一次,他不小心把水泼在了邮局一位员工身上,那人很不客气地喝斥了他几句。事后他出于报复,将这位员工的一双价值千余元的新皮鞋拿走了一只。
在这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张炎偷拿东西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他将窃得的钱和财物细心收藏起来,并不使用。他说:“如果用了,那我不就成小偷了吗?”直到法院宣判,他仍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盗窃。张炎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一个17岁的男孩子,在被自卑深深困扰时,没能得到适时的帮助,用偷盗后的成就感来安慰自尊心,这值得我们反思。
(《北京法制报》200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