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的江门、东莞、珠海、深圳一些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资企业,早在今年8月前已按照国际惯例,把有薪休假与月薪、奖金、年终分红等现金报酬一起写进劳动合同。江门市开平广合腐乳厂是一家中外合资食品公司,这家企业一直实行带薪休假制,每到年初,公司就发给员工一张表,要求填上各自的休假计划,由公司统一掌握,以免“撞车”。
在珠三角地区,企业的职工渴望能带薪休假,但机关或事业单位早已实行的带薪休假的制度却多多少少被单位打了折扣。江门市府机关一位处长承认,他在机关10多年,从未尝过休年假的滋味,本来工作就繁忙,再加上领导带头不休假,谁还好意思提休假这茬儿?江门五邑地区一份调查显示,每年休不了假的正局级干部占94%,副局级85%,正处级79%,副处级57%,科级以下46%。
记者发现,带薪休假的障碍不仅来自于旧体制,也有观念上的问题。一些私企老板说:“带薪休假加上公众假期,职工一共可以享受120多天的假期。我付全年的工资,三分之一的日子他却歇着。”一位私营老板直言不讳地反对带薪休假。(《羊城晚报》200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