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沈阳日报》、《大河报》等对于金山的“首任”资格提出质疑。1999年5月31日,《沈阳日报》发表长篇通讯《“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你为什么要蒙人》。之后,一些媒体纷纷转载。
据《沈阳日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二十多年前人民公社解体时,于金山分到了210元债务。信用社每次到于家催收,他都以“家里穷,没有钱还”为由,拒不偿还。1997年3月信用社又一次到于家催款时,发现了5袋玉米,想拿走顶债。于金山说:这是我家的救命粮,谁也不能动!我是董存瑞的战友,你们把粮食拿走,我要找政府告状。随后,他讲起自己如何掩护董存瑞炸碉堡的故事。
突然出了一个无名英雄,使得几位催款员极为敬佩。报社记者采访后发表了长篇通讯《青山默默仍巍然——董存瑞的亲密战友、董存瑞班首任班长于金山寻访记》。
2000年2月21日,《解放军报》发表了6位董存瑞生前战友的文章,对于金山提出质疑。因为新闻媒体质疑他的“首任”资格,于金山老汉将6家报刊告上了法庭,索要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9月27日,河北省丰宁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于金山老人介绍,他1947年入伍,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在多次战斗中立过4次大功(据记载,他参加过12次战斗,立过4次小功)。
几家出庭的新闻单位的诉讼代理人,对这位从枪林弹雨中走过的老战士表示敬意,但对他“董存瑞班首任班长”的资格,却予以否定。他们还出示了于金山的个人档案:于金山于1948年11月任班长。这比董存瑞牺牲的时间晚了半年。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制日报》200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