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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留下的遗产

2001-10-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中国成立后,党给父亲以崇高的评价,又委母亲以重任,让她担任政务院副秘书长等职务,每月的工资有360万(旧币),自己又有能力买下大石作的房子,身边配有秘书,出去工作有汽车接送,生病住院,住的是干部病房,一切医疗费用由国家负担。我在大学读书,非但学杂费一概不收,连吃饭钱都不必自己掏。这与当年在上海霞飞坊,日日为生计犯愁,真是天上地下之别。由此她感到一切都很满足。

母亲的报恩思想愈加强烈。她一心想党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凡是人民需要的,只要家里有,什么都可以拿去捐掉。母亲去世后,留下一些遗物文稿,我还没能全部整理,但从已经发现的就有这样几份收据:一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主任委员张友渔先生署名的“皖北苏北河北河南灾民寒衣劝募总会北京分会”收到以我们母子名义捐献的现金2亿元(旧币);一是“抗美援朝”开始,母亲以我的名义,为全国文艺界捐献的“鲁迅号”飞机拿出了1000万(旧币),而她自己大约是已经拿不出什么钱了,只捐了区区50万元(旧币)。所有这许多钱,来源只有一条:父亲的版税。

父亲的遗物、手稿、书信乃至八道湾和西三条的房子,母亲也悉数捐给国家和博物馆、纪念馆。家里仅存的父亲遗物中,有一幅父亲亲笔字轴,那是我们视为珍宝的一件纪念品。但母亲把这幅字也捐了,用做民主党派庆祝毛主席六十大寿的贺礼。

1956年,临近父亲逝世20周年纪念日时,我与妻子从中关村回大石作的家,忽然发现客厅里有些异样,似乎墙上少了什么。仔细看去原来当年陈师曾等几位友人送给父亲的四幅水墨画不见了。一问,才知又被母亲拿去捐给鲁迅博物馆了。因此,今天我可以公开声明:作为鲁迅嫡嗣,身边绝无几件可资纪念的遗物。甚至连1933年父亲亲笔抄录的《两地书》,他指定待我长大后让我留作纪念的,竟也被母亲捐了出去。

母亲离世时,留给我的只有一个3000元的存折。那是她出版的回忆父亲三本集子的稿费。

新中国成立了出版总署,母亲认为没必要将“鲁迅全集出版社”维持下去。于是她回到上海,把出版社加以清理停业,改将有关出版父亲著作的一切事宜委托给国家出版总署处理。

但随着父亲著作的陆续出版,版税一笔笔计算出来,按社长冯雪峰的意见,母亲应当收下所有的版税,并为此多次前来劝说,而母亲却表示要捐献给国家。

积累的版税越来越多,作为社长的冯雪峰感到尴尬,希望这笔钱再也不要在他们的账面上延宕下去了。这时母亲提出建议:能否将这版税转变成读者的实惠,比如降低书价,或者干脆打折出售。社里有关部门表示为难,说书籍如何计价向有规定,不可破例,此议只得作罢。

一方面社里催着尽快结算;另一方面受者又坚持不收。在此两难之下,冯雪峰只得向周恩来总理请示处置办法。总理的意思是,最好还是劝许大姐收下。因母亲的态度坚决,总理改而指示:以“鲁迅稿酬”名义将版税从出版社提出,悉数存入银行,以备将来我们母子需要时取用。后来的严酷生活证明,总理当时的决断是多么有远见。1968年3月,母亲亡故,一家人的生活转眼之间跌到艰难的底层。从此我们夫妇总是为两个字着急,那就是“经济”!我们夫妇两人每月的收入合起来才124元。这区区收入却要负担一家6口外加一位老保姆的用度。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我自己又被多种疾病缠身,其中最严重的是心包炎和肝炎。紧跟着我的儿子老三也染上了乙肝。母亲那笔3000元的稿费就成了我们求医买药、营养调理的救命钱。但真不知道这钱究竟能维持多久?不料,我们的困境被周总理知道了。我在北京医院住院期间,周总理指示将“鲁迅稿酬”名下的钱提出30000元,供我养病之用。我这条小命,才得活到今天。(《鲁迅与我七十年》周海婴著南海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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