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采访了成都市社保局。社保局开始的反应是惊奇,但同时称,消费者所持医疗保险卡属于个人,卡上金额都是个人账户上的,归持卡人所有,按社保局的规定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障司司长吴日图称,医疗保险卡不能用来消费日用品,药房更不能销售日用百货。医疗保险卡是个人日积月累的一份防患大病储蓄,只能用来支付药品消费。医疗保险另作他用的事已有先例,结果均被取缔。(《中国商报》200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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