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时任沈阳某派出所副所长的警察刘宝贵,在一次制止械斗时被刘涌开枪打伤腿部,此袭警事件却成为刘涌“名扬天下”的第一“壮举”。案发后,时任沈阳市副市长的张鸣歧和其他相关领导表示一定要追究刘涌的责任,必须抓到人,“谁说情也不行”。可不久,张鸣歧就被调往锦州市任市长,这桩事实十分清楚的案件被一拖再拖。1994年,刘涌在外地被抓获,后经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三长会”研究决定“撤案”,刘涌先是取保候审,后又“无罪释放”。最让刘宝贵哭笑不得的是,刘涌借此大肆宣扬自己的“壮举”。后又当上“人大代表”。此次刘涌一案开庭,刘宝贵并未去旁听。
1998年6月11日,辽宁省技术监督局的执法人员郭金喜来到太原街百家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刘涌集团经营的化妆品、食品等为“三无”产品,即令他们带着样品到技监局接受处理。当郭走出超市时,被这伙人在腿部和臀部上连砍三刀。此案却被搁置三年,其间郭金喜不断看到刘涌与沈阳市的各级领导在电视上反复出现。此次刘涌一案开审,郭金喜也同样没去法庭。
关于刘涌一案的开审,一些市民对记者的采访要么表示“对此事不甚清楚”,要么不愿意谈。这种冷漠的态度值得人们反思。(《北京晚报》200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