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5日,江苏省徐州市原体委主任王铜山家被盗。王报案被盗财物价值二三十万元。公安机关破案后查实,王家被盗的钱物总价值70余万元。经审理查明,王铜山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0多次收受他人财物贿赂,另有29万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王铜山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人民法院报》2001.10.20 山关 文)
去年11月11日,南京《今日商报》记者张鸿昭因喉部误入鱼刺到南京市第一医院就诊,并于两天后复诊,但病情反而越来越严重。11月23日,张鸿昭第三次来到该医院,次日住院治疗。2天后,张鸿昭在接受治疗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6月11日,江苏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第一医院诊疗中存在严重医疗缺陷,但不构成医疗事故。张的家属认为,院方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张鸿昭的死亡,故要求院方对其家属赔偿各种费用54万余元。10月15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庭审此案6个多小时后,宣布休庭,改日再审。
(《新华每日电讯》2001.10.19 石永红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