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对许多人来说,是个既神秘又令人恐惧的地方。从2000年9月开始,我先后采访了青海、山东、湖北、湖南、广东、上海、北京等七个省市的十几所监狱,从西到东,从经济落后地区到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各地监狱的硬件设施差别很大,但在管理制度和尊重人权方面是一致的,那就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狱政策进行管理。
那么,现在的监狱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我在青海塘河监狱采访时了解到,10年前的一场大地震,把监狱(当时叫劳改农场)所有的办公室和家属房夷为平地,死亡100多人,而监狱大墙内的监房一间没倒,也没死一个犯人。原因是监狱办公室和家属房全部是“干打垒”(一种用粘土垒起来的简易房),经不起强烈的地震,而监房全部是砖瓦结构,要比“干打垒”坚固得多。
在山东鲁南监狱采访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犯人大伙房。那个伙房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像两个工厂的大车间,一间做主食,一间做副食。我一走进副食“车间”,就闻到一股扑鼻的肉香,只见两口直径约有一米五的大锅里正在煮肉,值班的犯人告诉我,这是为矿上下夜班的犯人准备的。他还告诉我,他们每顿饭是两个菜,一荤一素;菜是每人一份,饭则随便吃,不存在吃不饱饭的问题。在主食“车间”,我看到巨大的汽蒸锅里蒸的是雪白的大米饭,一人多高的不锈钢蒸屉里蒸的是白面包子。包子很大,一个足有四两。我情不自禁地对陪同我采访的监狱办公室副主任王立彬说:这包子可真不小啊!王立彬说:要不要尝尝?我非常想知道包子里面是什么馅,便说:好,尝尝。一个犯人马上从刚取下的长方型蒸屉中拿了两个包子,我说一个就够了。其实一个都吃不了。我想把包子掰开给王立彬一半,没想到这一掰,里面的油马上顺着手指缝流了一地——不仅是肉馅的,而且油还很多!我和王立彬站在那里大吃大嚼,引得旁边正在吃饭的犯人都好奇地看着我们。
王立彬告诉我,他这是第一次尝犯人食堂的东西,还是沾了我的“光”。因为监狱有严格规定,管教人员是不准到犯人食堂吃东西的。
犯人潘松昌是被人用担架抬到鲁南监狱来的。他因盗窃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原来关押在临沂监狱。在转来鲁南监狱之前,突然得了“半身不遂”。据说得病的原因是他在临沂监狱的砖厂烧砖,出窑时,砖很热,他出了一身汗,用凉水一浇,激的。
大队管教助理孙吉海觉得可疑,20多岁的年轻人,哪能那么娇气,让凉水一激就半身不遂了?
带他到医院检查,医生也说,被凉水激了有可能落下什么病,但不至于这么严重。医生用针扎他的腿,问他疼不疼,他说不疼;用锤子敲,他也没反应。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木头人一样。队长用力扳他的腿,扳不动。医生奇怪:半身不遂,这个腿不应该硬得扳不动啊!
吃药,治疗,两个多月,一点不见效。有些犯人为了逃避劳动改造,会挖空心思找各种理由装病,监狱方面称之为“伪病”。孙吉海1970年从部队复员后就在监狱系统工作,十几年,这种情况见得多了。
6月的一天中午,孙吉海对生活科的赵科长说:“咱们看看潘松昌是真的还是假的。”孙吉海和赵科长屏住呼吸走到床前,用事先准备好的大头钉在午睡中的潘松昌的脚指头上扎了一下,他“腾”地把脚抬起来了。又扎他那只脚,他又“腾”地抬起来了,还没醒。
孙吉海心中暗喜,平时怎么扎他都没反应,睡觉的时候有反应,说明他平时是装的。
“潘松昌!”孙吉海喝道。
“唔……到!队长!”口齿清楚,也不大舌头了。
“你坐起来。”
潘松昌麻利地坐起来了。孙吉海他们俩心里有数了。
潘松昌看着孙吉海手里的大头针,仿佛明白了什么,低着头,不说话,接着“哇”地哭了起来,说:“队长我冤枉。”
“你冤枉什么?”
潘松昌无计可施,只好坦白交代。他装病,一是觉得冤枉,二是不愿下井挖煤。
他的案情是这样的:他和同村的另一个人,偷伐了路边的两棵杨树,偷了50斤麦子,又偷了人家一个地板车,把树和麦子装在车上往回拉。另外一个人在路上看见了,问他们干什么去,他们说回家,那个人就帮着推了推车。事发以后,正赶上全国“严打”,就把他们定为盗窃团伙,从严从重处罚。他是首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同案犯被判有期徒刑五年,那个帮助推车的,被判有期徒刑3年。
潘松昌的情况如果真像他说的这样,应该是属于轻罪重判的。后来,孙吉海仔细看了他的判决书,情况基本属实。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此案的情况,东西不多,又是初犯,他最多能判五年刑,从犯也就三年两年,那个不了解情况瞎帮忙的,根本不应判刑。
潘松昌在来鲁南监狱之前,听说这里是煤矿监狱,到了这里要下井,不想来,就装瘫、装癫,不能动了。孙吉海和他谈话以后,他承认有罪,但他认为不该判15年。
孙吉海告诉他,如果认为自己的案子有冤情,可以写申诉报告。他说他不会写,孙吉海就找人帮他写。申诉报告写好以后,孙吉海给他寄往原审法院。一连发了几封,一直没消息。
这期间,潘松昌觉得队长挺关心他,表现很积极。在队里站小岗,看门,很认真,谁想违犯纪律也不行,硬的软的都不吃,他就听队长的,有什么情况都向队长汇报。孙吉海对他申诉的事也挺上心。经与队里几个领导研究决定,以大队的名义又给法院的院长写信。
一个月后,临沂中级人民法院来函:经院长核查,发现原判决有出入,发回长山县法院重审。长山县法院重新开庭,重新判决,潘松昌原判15年改为5年;那个原判五年的改为3年;那个原判3年的改为免予刑事处分。
当时,潘松昌已坐满了5年,改判之后他就刑满释放了。
孙吉海从1987年到1990年,共为本大队的23个犯人写了申诉复查函,被原法院改判的有13名。其中有个泰安籍的犯人叫王昌群,原判20年,经复查,改判为5年。
上海提篮桥监狱八监区的老管教应晓虎所在的小队,主要是关押有精神问题的犯人。整个监狱精神不正常的犯人,包括伪装的精神不正常的犯人,都归他管,一共有28个人。
“有真正的精神病犯人么?”我问。
“有。”他答。
“为什么不办理保外就医,或者送到精神病院去?”
“我们不能直接往精神病院送,得由犯人家属来办。有几个犯人已经确诊,有司法鉴定,也依法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但是有的犯人家属由于经济情况、住房情况比较差,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不愿来接人。另外,保外就医还要和当地街道、派出所联系。有的犯人因街道和派出所从本社区的安全考虑,不愿接受。”
下面讲的,就是一个伪装精神异常犯人的故事。
1995年初,一个叫杨超的犯人来到应晓虎所在的小队。这个犯人一进来就疯疯癫癫的,到处拉屎撒尿,把马桶往自己身上倒。应晓虎看了他的材料:28岁,盗窃罪,15年刑,“四进宫”。
1995年底,应晓虎打报告请专家对杨超的病情进行司法鉴定。杨超做出一副傻乎乎的样子,给他一只香蕉,他连皮都吃下去,居然把专家们都蒙过去了,给他做了“没有服刑能力”的鉴定结论。
然而,应晓虎总觉得他不像是真的精神异常。
队务会讨论杨超保外就医的问题,大多数干部同意保外就医:反正专家鉴定已经出来了,符合条件,就是搞错了我们也没有责任。应晓虎主张:从我们的工作角度考虑,这个人还是要观察一段,再看看。
第二年7月,监狱要搞清监,主要对象是那些有病的和年纪比较大的适合保外就医的犯人。
就在这时,杨超写了一封信,让一个保外就医的犯人带出去了。杨超的母亲不识字,把信交给一个邻居,让读给她听。邻居一看,信的内容是: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过去我做了很多坏事。现在监狱正在搞清监,很多人被保外就医,希望爸爸妈妈到当地派出所搞搞关系,以后监狱来联系的话,最好能一下通过,不要有曲折……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杨超专偷邻居的东西,大家对他很反感,都不希望他出去。邻居看了信,就带着信告到监狱来了。监狱信访办的人打电话给应晓虎,把信也给他看了。经公安局有关部门鉴定,信的笔迹确实是杨超的笔迹。
由此证明,对应晓虎的怀疑是正确的,但他当时没有点破,他在等待机会,争取“水到渠成”的效果。应晓虎通过杨超的家人了解到,他这个人过去比较讲义气。应晓虎决定利用这个特点,在感情上进行“投资”。
杨超家里比较困难,家人每次来探监,带的东西都比较少。应晓虎就发动其他犯人,给他些吃的和用的东西。他的身材和应晓虎差不多,天冷的时候,他家人没及时把换季的衣服送来,应晓虎就把自己的旧毛衣等衣物拿来给他穿。
杨超一直在等待政府给他办保外就医,但是一直没有消息。该走的人都走了,然后保外就医工作就停了一段。他有些失望,甚至绝望,他用手拼命地敲墙,造成手腕小骨骨折。应晓虎带他到医院去治疗,还专门去给他买了云南白药。在他住院期间,应晓虎还让犯人给他煮了鲫鱼汤和排骨汤送去。
这期间,杨超的妻子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她来探监时对应晓虎说:“孩子也小,我也年轻,他这种情况,这么长的刑期,我不可能再等他。”她不知道杨超的真实情况,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离婚也应该。但是应晓虎知道杨超是装的,就不能不从改造工作出发,劝他妻子再考虑考虑,坚持一下。
应晓虎继续给杨超做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他:“根据你的情况,肯定不会给你保外就医的。你现在30多岁了,15年下来,快50岁了,出去以后什么都干不了,好时候都过去了。只有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才是最好的出路。”这种方式的谈话,对他触动很大。
1998年春节过后,应晓虎把杨超叫到办公室,再次重申:根据我们已经掌握的情况,不可能给你办保外就医的手续。同时,应晓虎还向他交代了政策,并说:“我给你一段时间考虑。最多给你3个月时间。3个月里,你给我说清楚,既往不咎。以后改造表现好,还是按正常的情况,该给你奖励就奖励,该给你减刑就减刑。”
此后在一段时间里,他的表情看上去还是傻傻的,但是明显反常的行为已经没有了。在应晓虎规定的期限即将结束的时候,一个犯人组长来对应晓虎说:“队长,杨超要找你谈话。”
杨超承认自己是在装病,并且很快就写出了一份很长的思想汇报交了上来。
为了让更多的犯人受教育,应晓虎专门安排他在犯人大会上现身说法。他在犯人大会上杨超说:“我装疯装了三年多,说老实话,那个滋味不好受啊!我以为我装得很像了,没想到早就被应队长看出了马脚。真是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啊!希望大家吸取我的经验教训,装疯卖傻,到最后害的还是自己。”自从杨超转变以后,他的妻子经常来监狱探望他。见他不再是“疯子”了,对他的未来也增强了信心,以后没再提离婚的事。
杨超开始正常改造以后,工作积极主动,脏活重活抢着干,每个月写一份思想汇报和学习笔记。1999年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2000年被减刑8个月。
(《北京文学》2001年第10期) (压题照片为北京市监狱《中国监狱》1998年第2期 张斌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