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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哥”每天工作限定8小时

2001-10-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新的出租车企业经营机制正在首汽、北汽、东方等20家出租汽车企业内试行,明年将在全行业内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将真正成为承担市场经营风险的主体,出租车司机是企业的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障。

新的企业经营机制中重点强调,企业今后必须按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保证司机每个工作日工作8小时,并提供每天工作8小时的油料。按平均每小时的运营公里数和收入核算出每天的经营定额对司机进行考核。司机工作8小时后的市场供求风险由企业按“双班制”等方式承担,保证司机每月不得超时工作36小时以上。也就是说,今后出租汽车司机每月只需向公司缴纳合理的经营定额,不用再为数千元的“份钱”奔命。

(《北京青年报》200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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