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入世”需要调整心态,不能看成“洪水猛兽”,也不能“若无其事”。要习惯“出门就是国际市场”,最重要的是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标准只有一个——国际标准。过去习惯的“国标”、“部标”都须让位给国际标准。
服务贸易各行业需要全面提高素质,同时,学会用国际通用办法保护自己。
通过设立保障措施,为保护经济安全建立进口税率灵活反应机制。
抓紧立法,外贸法要研究修改,要立即着手制定反倾销法、反垄断法、反补贴法。
先进、幼稚工业的保护问题。在制定新贸易法律过程中,充分利用“关贸总协定”中第十五章规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要充分利用“关贸总协定”第十四章进口许可证手续协议、第十六章保障条款协议对应保护的工业实行保护。
金融、保险、外汇管理领域既要履行承担的国际义务,又要找出一条利我、防人之路。
尽快建立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还应认真研究WTO的规则,学会利用WTO的规则迎接挑战。加强环保、技术标准、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方面的立法和修法,并严格执法。(《光明日报》20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