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让人动心的征婚广告,都是些骗人钱财的“婚托”搞的。这些“婚托”有时一天要同七八个不同身份的“客户”周旋,每见一个人,除掉对方高兴请吃请喝外,还可以从婚介所拿到七八十元提成。
如果有不明底细的人冲着这些“靓女”、“款爷”、“富姐”来征婚,婚介所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就可以把这些“婚托”召来,如果征婚人看了后感到满意,婚介所工作人员马上就会诱导征婚人交纳四五百元钱的介绍费,只要钱一到手,这些“婚托”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文锦中路深业大厦的一层楼里,执法人员发现这里有“海爱婚介所”、“成功婚姻服务中心”等数家婚介所的牌子。罗湖区民政局负责人说,这些婚介机构全是非法经营。当执法人员进入这几家婚介所时,里面躲藏的四五名女“婚托”,有扮清纯状的少女,也有扮富姐状的少妇……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这些“婚托”一旦查明其违法事实,就将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光明日报》2001.11.15易运文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