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天下午,我和太太带着儿子去游泳,我们将游泳证交给了救生员,游泳证上有我们的姓名、地址。游完后回到家,忽听到敲门声,我太太打开门,门外站着一男一女两个美国人。那男的称他们是社会服务部门的,接到电话举报我们下午带孩子去游泳,儿子身上有许多青紫块,可能是受到虐待。所以他们来此调查。
我的心怦怦直跳,因为这个部门是政府机构,设有免费举报电话。如举报属实,他们有权把被虐待的孩子或妇女带走。他们要求查看孩子的身体,我们就将儿子带到他们面前,看到儿子身上的“青”时,我们就解释说是生下来就有的,美国医生称之为“蒙古斑”。他们看了也不像是被打得“青紫”的伤,但因美国的婴孩身上是没有的,他们还是将信将疑;看到我们的孩子很快乐,不像受到虐待,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表示需进一步调查。他们要了儿子出生医院的名字、电话和儿科医生的电话,说两个星期内给我们答复。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们是在焦虑和期盼中度过的。10天后,收到该社会服务部门寄来的公函,说经过调查,没有证据显示我们虐待孩子云云,我们这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