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的几位民警突然来到她家告诉她,他们破获了一个盗窃汽车团伙,一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在1998年12月在中建七局院内盗窃了一辆桑塔纳轿车。
信阳警方几经周折了解到,张华当年被盗的私驾车现正在信阳市桐柏县公安局。11月1日,信阳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和张华一起到桐柏县公安局提车。在桐柏县公安局,张华发现,自己的黑色桑塔纳已经被改成了上白下黑的警车,车顶上还安装有警灯。桐柏县公安局听说要来提车,张口就要张华交2万元。其理由是这辆车他们曾经大修过。后经信阳市公安局多次交涉,该车才被张华开走。
更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此车被盗后几经转卖,早在1999年3月23日就因事故被桐柏县公安局查扣,当时桐柏县公安局因为经济状况不好,副局长常杰没有车坐,局领导就让他使用了该车,常副局长这一坐便是两年半。
被盗车失窃时只跑了1.8万公里,而追回时已达到8万公里。张华遂向桐柏县公安局提出了索赔要求:恢复轿车的颜色,赔偿折旧费。
桐柏县公安局的刘局长说,恢复颜色的费用桐柏县公安局可以出,但不能为折旧作赔偿。刘局长也承认,公安局将查扣车辆更改颜色当警车使用是不对的。11月26日,张华说,如果公安局不赔偿,她将考虑诉诸法律。(《中国消费者报》20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