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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即图利”终究害自己

2001-12-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被杭州市司法机关一审判处死刑。11月12日在审判庭上,罗鉴宇被认定单独和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276.42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1.5万元后,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9年前,罗鉴宇收受平生第一笔贿赂,就是在他所谓“政治仕途不顺”的时期。当时,他由原嵊县县委书记岗位调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不久,又在绍兴市第二届市委委员选举中落选。“为官即图利”,强烈的失落感和抵触情绪使他“产生了远离政治,多讲实惠的想法”。1992年9月和1993年初,罗鉴宇因照顾老乡关系,先后二次将600万元公款拆借给某供销社。事后不久,他得到了5万元感谢费。

权钱的交易如此容易,令初尝甜头的罗鉴宇从此一发不可收。

到浙江省出版局担任主要领导后,他更是走上了大规模索贿受贿的道路。他多次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然后又从这些得利者手中分得报酬。在工程招标中,一个项目索要上百万、几十万不怕多;平时收回扣几元、几角的蝇头小利也愿“集腋成裘”。他甚至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的名义,高价帮人推销各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8角一斤的葡萄,他要机关和下属单位以4元一斤的价格买下;市场上1元一张的贺卡则以5元价格买下,从中收取回扣。据统计,在罗鉴宇任省新闻出版局主要领导的短短4年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罗鉴宇1998年在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工资表显示,他当年的工资加奖金收入为18万元。在浙江相当于18个普通群众一年的收入。罗鉴宇妻子年收入也有5到8万元。总之,罗不缺钱花。(《服务导报》2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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