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高》的出版过程,一系列的疑点和问题触目惊心。有过多次出版词典经历、号称编发词典“著作等身”的王同亿何以会不知大字本和小字本根本构不成不同版权,竟同时操作、一稿两投?作为作者,竟毫无社会责任感,为一己私利而将粗制滥造、谬误百出、内容粗俗低级的劣质辞书反复包装后向社会倾销;在劣质辞书受到批评和抵制时,竟还准备采取换封面的手法蒙骗读者?我们不禁要问:作为精神产品的制作者,社会良知何在?如此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怎么还可以编辑出版具有“规范”作用的词典?
作为享有国家赋予的精神产品生产资格和责任的内大出版社居然完全听信王自说自话,违反图书出版的操作规程,放弃职责,导致王手中的劣质书稿成为进入市场流通的图书,为劣质书稿戕害读者提供了机会,其中亦有诸多的教训需要总结记取。(《光明日报》2001.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