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名流别墅是海淀区上庄乡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1998年6月,天涯天集团与西郊农场河北村农工商合作社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使用期为70年,农工商合作社分期分批办理由乡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合法有效证件及建房必备的有关手续。
天涯名流别墅建好后,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开发商在北京的一些媒体上连续刊登销售广告,还参加过房展会。一些富裕家庭看到北京市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文件和广告后,决定购买。
但海淀区规划局认为,名流别墅是占用耕地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乡政府无权批准此项目。早在1999年5月,海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就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上庄乡人民政府也曾于2000年7月下发了“停工通知书”。2001年3月,海淀区规划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最后在今年11月由法院强制执行。
知情者说,上庄乡政府拿走了15栋小楼。天涯天集团投资1300万元,最后属于他们的18栋小楼只卖了不到1000万元。
天涯天集团的人说,小别墅建设期间,当地一些部门及其干部常变着法儿找天涯天集团要钱,不给就停水停电。集团共付出“赞助费”、“土地租金”费等91万元,另外,还支付过乡干部父亲去世的慰问金、某书记等人赴外地的“学习费”、某乡干部的“借款”甚至是乡政府的“会议费、餐费”等等达数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感到,这里面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让人觉得蹊跷,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做法,也让人难以理解,即然是违法的,为何不早果断制止?非要等到房子建好了再炸不可?至今,名流别墅的业主所交的房款,还不知应由谁负责赔偿。看来,还有几场官司要法庭上见了。(《工人日报》20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