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张燕丽女士说,可以用一个字形容他们居住的商住两用楼——“乱”。楼内什么样的公司都有,大大小小的货物均通过电梯搬运。公司的雇员和来访的客户进进出出,人员十分繁杂,根本谈不上什么安全。
更为危险的则是火灾隐患,由于住宅楼房只需设消火栓系统,而办公楼则应按需要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因此一些商住两用楼配备的消防设施并不到位。
众多问题使很多人质疑商住两用楼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前景,但商住两用楼并未因此而销声匿迹,反而又有一些新项目在崇文、中关村一带相继落成。
业内人士认为,在家办公和家办公司性质不同,在住宅内开公司就会对以居住为主要目的的业主造成干扰,并增加物业管理的成本。目前在规划审批中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一些开发商见到新的盈利方式时便一哄而上。
(《北京法制报》200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