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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八只天鹅判九年徒刑

2002-0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河南罗山县渔民宋九国于2001年3月5日携自制土炮,伙同其他三人驾船在黄河十六堤水面上,用土炮猎杀8只白天鹅,宋将所分白天鹅吃掉1只,其余丢弃,后将土炮埋到黄河滩中。开封市农林局及郊区公安分局几经周折,7月7日在信阳市将犯罪嫌疑人宋九国抓获。此案另外3名嫌犯在逃。

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宋九国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

(《大河报》2001.12.26周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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