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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高”公司赔偿六万元

2002-0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乐高”塑料拼插积木在我国市场上大量销售。天津可高公司是一家玩具生产厂家,觉得“乐高”玩具设计得不错,就进行了“克隆”。“乐高”玩具的拥有者瑞士英特莱格公司将可高公司及销售“克隆”玩具的复兴商业城告到法院。

法院认为,原告英特莱格公司认为被侵权的53块玩具积木块中,有33块具有独创性及艺术性,被告可高公司的玩具积木块与之相比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乐高”的著作权,判决可高公司赔偿英特莱格公司6万多元,并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北京日报》2001.12.27汲传排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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