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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辱骂学生酿恶果

2002-01-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0年5月,北京市某中学高一班主任苏金玲以该班女生文文(化名)和班上某男生关系密切为由,在课堂、教研室和同学家长中散布她和该男生在大庭广众下拥抱接吻、做下流动作等虚假事实,并当众翻文文的书包,强迫她交出日记让老师阅读,将部分日记和信件的部分内容在班上公布,还在不同场合辱骂文文下贱、骗子,把文文去医院就诊的行为嘲弄为到医院找公公。

在长期压力下,文文于2000年6月4日离家出走,6月8日才从南京被找回,但已患上了忧郁症。文文将苏金玲告上法庭。而校方居然召集该班学生与家长,搜集苏金玲没有翻书包、看日记、辱骂和孤立文文的行为证据。

2001年12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苏金玲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并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判令苏金玲和校方向这名16岁的学生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余元,精神抚慰金500元。

文文的母亲邱女士说,一年来,面对几次想死的女儿,邱女士已是身心俱疲。她认为,学校的教育应从保护孩子,不伤害孩子的角度出发。加强教师队伍自身的建设,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中国妇女报》200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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