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记者在湖北、重庆等地进行“打黑除恶”专项调研后感到,一线民警缺乏必要的人身保护和政治保护措施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位干了20年刑警、现在是地方公安局打黑办副主任的干警说:“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我们恪尽职守,向黑恶势力发起了猛攻。然而,目前我和我的妻子、女儿都受到黑恶势力的多次威胁、恐吓。我已经坦率地对她们说,我有能力打击犯罪,但是我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妻儿。现在,我上大学的女儿,每天还要像上小学一样有家长接送。”
一些民警坦率地对记者说,如果打黑民警的保护问题不解决,在专项斗争结束后,那些侥幸逃过法律制裁的黑恶成员和“保护伞”,肯定会疯狂反扑。到那时,不仅自己个人的政治生命肯定结束,警察的职业生涯画上句号,而且还可能搭上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这是目前一线干警最大的心理负担。
就铲除“保护伞”、保护“打黑”民警的问题,记者曾试图采访一些地方党政要员,但一听采访话题即被婉言谢绝——“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有什么事还是找公安机关吧,他们对情况比较熟悉”。
怎样保护“打黑”民警?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国目前仅仅能做到异地用警、异地关押、异地办案,连起码的办案干警的异地交流都做不到。而在国外,不仅“打黑”是政府专门的组织机构,而且在查办一项大案后所有涉案干警会“消失”或被“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其家属也将得到妥善安排。(《瞭望》2002年第2期于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