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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居住面积”不科学

2002-01-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杨慎日前谈到,15年来,我国一直用“人均居住面积”来反映居民住房水平,这一指标是很不科学的,因为这一指标把居住面积仅规定为卧室面积。

据杨慎介绍,1985年我国曾进行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人均居住面积是这次普查时由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设计的一个指标体系。当时,只计算卧室面积有其历史背景,主要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新建住房大多没有客厅,进门就是卧室,甚至厨房、卫生间也是公用的。而现在的新建住房不仅成套率提高,很多是“三大一小”,即大客厅、大厨房、大卫生间、小卧室,原有的计算方法显然不适应现在的情况。

杨慎认为,这种统计方法还容易误导市场,按照这一方法,2000年底,我国城市人均住房水平仅为10.3平方米,这一数字容易使行业主管部门及开发商认为,未来房地产开发需求巨大,导致对房地产市场盲目乐观。国家计委在“十五”计划中已正式将“人均居住面积”改为“人均建筑面积”,然而“人均居住面积”这一概念仍然时常见于报端。(《新民晚报》200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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