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01年度天津市各级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债务类案件数量上升幅度较大,占到了48.32%,在各类民事案件中排位第一,取代了长期以来在数量上居于各类民事案件之首的婚姻家庭类案件。几十年来,债务类案件的数量在民事案件总数中都只占到百分之十几,而婚姻家庭类案件以50%至60%的高比例一直占据首位。但是,去年婚姻家庭类案件在全部民事案件中仅占19.81%。
债务类案件数量上升,说明人们社会生活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在纷繁复杂的经济生活中,市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识有了提高,体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由此而带来的社会进步。(《今晚报》200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