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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水发产品中的“隐形杀手”

2002-01-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北京市卫生局抽查了33家超市、菜市场和35家集贸市场,结果查出3.8吨含有甲醛的水发食品,而且有近一半的水发食品是泡在含有甲醛的水里。

当您面对柜台上那些鲜灵灵的大虾、海参、百叶、鸭掌等时,千万要留个心眼,不要让隐藏在其中的“隐形杀手”坑害了自己的身体。

甲醛为一种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其水溶液为福尔马林,内含甲醛约40%。甲醛具有防腐和消毒的作用。它还可以使水产品膨胀后定型,并保持一定的水分,使有些厂家和商家财迷心窍,广泛地在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

甲醛可以经呼吸道引发人的鼻炎、支气管炎。其主要症状是流涕、鼻塞、喉痒、胸闷、咳嗽、呼吸困难等,严重时可引起粘膜坏死及肺部炎症。口服福尔马林后,人的口、咽、食管和胃部立即有烧灼感,口腔可见粘膜糜烂,伴剧烈上腹痛,吐出血性呕吐物,甚至导致休克和昏迷。还可发生胃肠道糜烂、溃疡和穿孔,并可伴蛋白尿、尿毒症和肝脏损害。甲醛口服致死量约为10—20毫升。甲醛中毒经治痊愈后,可留下慢性胃炎的后遗症。甲醛还能抑制汗腺的分泌功能。长期接触可使皮肤变干燥,易裂开,手掌角化过度。其溶液刺激皮肤可引起皮炎,出现红斑、丘疹和瘙痒,并可见到甲沟炎和指甲软化。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蒸气时,有头痛、软弱无力、感觉障碍、体温改变、脉快和肾区不适感。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甲醛列为可疑致癌物。(《大众健康》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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