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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滩花园不能“一炸百了”

2002-01-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月25日零点30分,富丽堂皇地矗立在武汉长江河道之内的长江“外滩花园”1号楼,被依法起爆拆除。

“外滩花园”耗资1.6亿元建造,从外滩花园任何一家住户都可俯瞰长江秀色,仰望大桥英姿,远眺黄鹤楼的晨晖暮霭。但因其修建于长江防洪堤内,有碍长江行洪,违反了国家有关防洪法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求坚决拆除此项违法建筑。

1994年汉阳区政府将江滩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向客商积极推介。武汉鸿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楼,规划滩地面积约80亩,计划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不久,汉阳区防汛办、汉阳区政府、武汉市计委批复同意,武汉市规划局正式立项。

1997年,外滩花园一期工程开工建设,1998年大洪水之后完工,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145套住房全部售出。2000年年底,二期工程竣工,拥有300余套房屋的5幢楼房建成,目前已经售出近90%。据估计,炸除外滩花园,直接经济损失将超过3亿元。

有关人士指出,“外滩花园”从立项、建设到被爆破拆除的命运,应当引起政府管理部门的深刻反思,如此具有警世意义的“反面教材”,实在不应该“一炸百了”,有关部门应当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者,不能老让国家当“冤大头”。

市民说,外滩花园能够顺利通过层层立顶审批建造起来,背后显然不是什么简单的问题。(《北京青年报》2002.1.26《工人日报》20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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