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1日,重庆万昌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现代企业服务中心因安装灯箱广告一事发生纠纷,重庆晨报记者黄显章接到线索后赶到现场采访。1月12日重庆晨报以“‘万昌’保安制止他人安装灯箱广告手持电警棍威胁要电人”为题作了报道。1月20日,万昌公司以侵害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称其与重庆伟泰公司已签订的8195平方米售房合同因名誉受损被对方取消,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共3300万元。
此案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后,于2001年12月3日作出判决,认为重庆晨报发表的报道其基本内容并未失实,故驳回万昌公司的诉讼请求。万昌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月1日审理此案。(《北京晨报》20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