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广州市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人数占全市孕产妇死亡总数的57%,2001年这个数字上升到80%。白云区1999年~2000年发生了69例新生儿破伤风全部都是非法接生所至。对绝大多数的非法接生,因为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条文作依据而无法处理。卫生部门进行取缔,往往是今天查封,明天就在原地或换个地方再开,一直逍遥法外。广州市白云区卫生局去年追踪的一名接生婆是一个数度犯案害人、数度逃脱的典型。她1996年首次非法替人接生致人死亡,当时缺乏有关法律,只受到教育、罚款。1998年,这个接生婆再次在景泰街造成一位产妇死亡。2000年又使矿泉街一名产妇产后大出血死亡。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对非法行医、地下接生证据确凿的,做出处罚规定,使办案单位有法可依。
(《广州日报》2002.2.1何有贵 刘平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