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云区某医院,医生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有位糖尿病老人,已病入膏肓,浑身溃烂。儿女们让老人住进医院之后,除了送饭,对老人的病不闻不问。老人长时间躺在床上,身上长了褥疮,医生想给老人涂点消炎药水,老人儿女一听,马上反对:“反正人都是要死的了,不要再用药了,用了也是浪费钱。”
叶老太太退休前在荔湾区某事业单位工作,有四个儿子。两年前,她突然得了一场大病,住进了荔湾区某医院。治了差不多一年,才捡回一条老命。治病花了将近10万元,除了享受公费医疗可以报销的部分外,老太太还得自付几万元。就因为这几万元,老人病好之后,她的四个儿子便没有一个愿意接她出院。
(《北京晚报》2002.2.19刘瑞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