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由败诉当事人负担。申请执行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由拒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有效裁判文书的被申请当事人负担。
据此,本案中,你因陈某侵犯了你的著作权而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要求你(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500元、申请执行费50元是符合规定的。被告陈某最后败诉,案件受理费理应由其承担。陈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你申请法院执行而支出的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最后也应由被告陈某负担。
(《半月谈》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