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三产业”的效益,也成了发放红包的一个标准。高校各院系是通过办班、科研和中外合作办学等收益来划分的,根据个人的贡献大小和授课多少,最少的可得两三千元,较好的可得四五千元,最好的可得上万元;对教育部、教育科研基地的负责人、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重点课题负责人等予以奖励,金额在4—5万元。
该校教师的“红包”最高10万元,大多是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有特殊贡献的教授,分三次发到教授手中。对有特殊贡献的教授奖金可能还要高。同时对没有完成学校教学任务的教师不但奖金一分没有,甚至可能还要扣罚。
(《特区青年报》2002.2.19 徐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