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谬误最好由同时代的权威来纠正。这样的现象也曾有过。例如,胡适当年对以蔡元培为代表的“旧红学”的批判和蔡元培对此表现出的雅量,就永远具有示范的意义。1921年,胡适发表了《〈红楼梦〉考证》,一开篇就指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甚至直指蔡先生的大名:“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因为我总觉得他这部书到底还只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而在今天的人们看来,胡适有太多的理由在蔡元培的“谬误”面前屏息敛声。从“利害关系”上说,其时的蔡元培是北大校长,而胡适是北大的一名教授。今天,会有哪位教授不客气地在学术上批评自己的校长吗?从私人关系上说,胡适是蔡元培延入北大的,蔡元培对胡适可谓“恩重如山”。但胡适既没有考虑“利害关系”,也没有顾及私人情义,只看重学术上的是非。当然,胡适能这样做,与其说表现了他的学术勇气,毋宁说表现了他对蔡元培胸襟、人格的信任。对于胡适的批评,蔡元培是并不接受的,他也公开著文与胡适争辩。但这样的批评和反批评,丝毫也没有损害二人之间的情谊。
今天,倘有这样的事发生,扮演胡适这种角色的人,不但要被对方视作“忘恩负义”,也要被其他人说成是不知好歹吧。这说明,学术界的“生态”确实已恶化到极不利于学术生长的程度了。
(《中华读书报》2002.3.13王彬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