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长春市民政局的冀女士说,像大宝这样被父母送到幼儿园或个人家后再也不来接的孩子,长春市还有30多个。民政部门无法断定这些孩子是被遗弃的,他们毕竟还有父母,只是目前不知去向。所以,即使有好心人想收养,也不符合收养条件。这些孩子不属于孤儿,也不能送到福利院。
吉林诚元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说,幼儿园可通过登报公示的方式,催告孩子父母按期接送孩子、交纳费用,如其父母仍不出现,则幼儿园应到派出所报案。如孩子的父母仍杳无音信,幼儿园就可依法定程序到法院宣告孩子的父母死亡。如宣告死亡已发生法律效力,孩子便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就可以适用对孤儿的法律法规了。
(《城市晚报》2002.3.17 刘延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