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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没有足球流氓”

2002-03-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陕西体育中心发生的“3·24””事件令人遗憾。尽管这次事件中烧毁、破坏公共财物的个别闹事者可能会因此受到司法检控,并不得不受到应有的责罚,但我不能同意把他们轻率地称为“足球流氓”,更不能同意把所有卷进狂热旋涡里的球迷统责为“足球流氓”。

“足球流氓”是一个专用语汇。据我所知,在英国,有一批被称为“足球流氓”的人,他们至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近乎职业性地到足球赛事上去寻衅滋事,哪里有大的赛事他们就一定到那里去集结;二是必定无事生非,他们拥戴的球队输了要闹,赢了也要闹,觉得裁判不公要闹,就是裁判没惹他们也要闹,总之他们是闹定了,闹事第一,看球第二;三是他们一闹必闹大发,打、砸、抢、烧是家常便饭,更有持枪行凶,造成人员伤亡的。英国的“足球流氓”臭名昭著,不仅英国警方把他们列入了监控名单,凡举办国际性赛事的国家、地区的警方,对他们也都严阵以待,有的根本不允许他们入境。

我认为,在我们国家的球迷中,还没有这样的“足球流氓”出现。最好永远也不要出现。我们的传媒在使用“足球流氓”这个语汇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我们所应该优先思考的是,如何在目前的情势下,从舆论上为我们进步中的中国足球、中国球市、中国球迷,架构起新的文明道德框架。

(《足球》20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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