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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票决市地“一把手”

2002-04-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开幕的中共广东省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上,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对由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清远、茂名、湛江3市市委书记的拟任人选,进行了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结果3名拟任和推荐人选所得赞成票全部过半,获得通过。

这一在我国党政干部任命中的全新程序,依据的是在本次全会上通过的《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入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广东省地级市的党政正职的推荐人选,必须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意测评、组织考察、报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然后对拟提拔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再由省委常委会向省委全委会提名,最后由全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票决制还将在广州省市县两级全委会全面推行,以最终形成三级党政一把手由上级党委全委会票决的制度。

(《广州日报》2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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