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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病人要检查脑部?

2002-04-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从4月1日实施以后,为了防止官司上身,成都众多医院连连出招。

一家医院推出《住院病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病人委托一个代理人介入医患关系中。该院领导称,免得发生矛盾乃至打官司时,病人家属以当时自己不清楚为由进行推脱。如果病人有单位,医院还要求签协议时病人单位作为第三方在场作证。

因为肺癌手术时接受全身麻醉的病人中,有极少一部分人会因为颅内小病灶而昏迷不醒,所以肺癌病人要进行脑部CT检查。其他一些不必要的检查也变得“必要”起来。有的医院新出台了让患者签字的胃镜检查同意书,并声称对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出血、感染、胃穿孔等病变,医院概不负责。

4月3日,一名患者交手术费时被告知:“你必须到公证处去公证,申明如手术中发生意外事故,院方不承担责任。”而公证处明确表示拒绝:“医院在施行手术过程中抢救是否及时,方法是否恰当,公证人员都不能判定。如果公证机关对手术进行了公证,院方就可能以公证书来开脱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这对患者来说,显然不公平。”

(《中国青年报》2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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